为了缩短到账时间,浙江新华书店网建议您尽可能使用商务汇款方式
(1)请在汇款单中注明订单号和真实姓名。
(2)汇款种类请选择商务汇款。请在商务汇款的商户客户号一栏填写:
339950101 浙江省新华书店
(3)目前仅受理"中国邮政汇款"普通汇款业务。
注:如您汇款时未注明订单号、汇款姓名与订单收货人姓名不一致等情况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将您的汇款与订单关联,影响订单的发货。这类汇款我们会在网上 "汇款招领" 处公布,您可至此处查找您的汇款并认领。示意图:
(1)请在汇款单中注明订单号和真实姓名。
(2)汇款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38号;收款人:浙江省新华书店财务部收 ;邮编: 310012。
(3)目前仅受理"中国邮政汇款"普通汇款业务。
注:如您汇款时未注明订单号、汇款姓名与订单收货人姓名不一致等情况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将您的汇款与订单关联,影响订单的发货。这类汇款我们会在网上 "汇款招领" 处公布,您可至此处查找您的汇款并认领。示意图: